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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56年,坐落在朝阳区东南部,隶属于朝阳区卫健委,是北京市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心毗邻京沈高速,占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下设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辖区总服务面积14.16平方公里,内设机构13个科室职责分别为: 1.中心领导,主要职责为中心党支部、财务、日常运行等分管工作。 2.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党务、宣传、文字信息。 3.人事科,主要职责为绩效管理、公开招聘、档案管理等人事相关工作。 4.健康促进部,主要职责为数据统计、网络管理、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维护。 5.财审部,主要职责为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内部审计、等财务相关工作。 6.全科,主要职责为全科医疗、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特色签约服务等。 7.中医科,主要职责为中医门诊、针灸、推拿、中医理疗等。 8.康复科,主要职责为肢体、语言训练、认知训练、康复治疗等。 9.护理部,主要职责为临床护理、门诊输液、处置、换药、上门服务等。 10.专科,主要职责为妇科门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围产保健等;口腔门诊、牙防等;耳鼻喉科门诊;社区院前急救工作。 11.预防保健科,主要职责为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精神病防治、从业人员体检等相关工作。 12.药房,主要职责为中药调剂、西药调配、药品及卫生耗材采购领用工作。 13.功能检查科,主要职责为临床医学检验、X光放射、B超心电图等相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4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991.044305万元,比上年增加562.204676万元,增长5.9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51.758878万元,比上年减少139.504399万元,下降1.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9.1559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0.19%;事业收入4,975.4437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9.57%;其他收入17.1592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86.377171万元,比上年增加178.181169万元,增长2.70%,其中:基本支出6,561.9141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69%;项目支出224.4630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6.347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236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8%;卫生健康支出1,984.8240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81.5236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696340万元,下降5.5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81.4836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696340万元,下降5.5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0.04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老干部四就近。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984.8240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96.068058万元,增长33.32%。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00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8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妇女儿童保健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0年度决算1,768.45344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08.007449万元,增长29.9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11.94334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3.943349万元,增长299.80%。主要用于辖区居民健康体检、疫苗接种、疫情防控、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中医药”(款)2020年度决算6.904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904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中医药振兴发展传承。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67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67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农村户籍已婚孕龄群众免费健康体检。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80.7020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607940万元,下降19.5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2020年孝顺之星。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3.037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037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老年人医事服务费减免补助、0-6岁儿童残疾筛查、流感疫苗接种和2020年健康促进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41.88466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270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10000万元减少0.440000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440000万元减少0.44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27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27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675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4台,90.72047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全年无公务接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较好实现全年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主要是受2020年疫情防控形势影响,部分项目开展条件不足。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附件